通知公告:
昆明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2014年年度工作总结及2015年年度工作要点
[作者:发布时间:2015-01-17 10:57来源: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1月13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4年年度工作总结

2014年,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委全会精神,按照《监督法》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人代会、常委会工作计划,坚持立法在突出重点、提高质量上着力,监督在服务大局、注重实效上着力,代表工作在强化服务上着力,自身建设在提升素质、转变作风上着力,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本委年度工作计划。

一、 以提高经济立法质量为核心,扎实推进立法工作

财经委根据昆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在充分听取各方面立法诉求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本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不抵触、可操作、有特色、能管用”的立法要求,坚持“急用先立”,成熟一件、制定一件,需要一件、制定一件的原则,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严把立法的立项关、起草关、规范关、论证关和审议关,力求出精品,立良法,切实提高地方性法规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一年来,共修订地方性法规1件,对5件二类立法项目和3件三类立法项目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工作。

一是高质量完成一类立法项目的审议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立法计划的安排,财经委结合经开区发展实际,及时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进行了修订。在严格立项程序,并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法规梳理,多次组织专家进行文稿集中修改,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和组织听证后,提交常委会进行一审,条例已经省人大批准实施。条例的实施,为更好的适应经开区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有效解决《条例》适用范围、经开区功能定位、管委会职责权限和内设机构的主体资格等问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开区建设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二是强化二、三类立法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财经委先后多次对制定《昆明市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昆明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昆明市内部审计条例》、《昆明市会展业促进条例》、《昆明市中小企业保护条例》等二类立法项目和制定《昆明市价格监督检查条例》、《昆明市市场违法行为查处条例》和《昆明市政府采购条例》等三类立法项目进行了立法前期调研,对立法难点、重点进行了深度研究,并形成8个立法调研报告和5个法规草案初稿,为市人大常委会制定2015年立法计划奠定了基础。

二、 以增强经济监督实效为重点,积极开展监督工作

财经委紧盯人代会通过的各项经济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实际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突出重点,提高监督实效,积极开展经济监督工作。一年来,财经委召开委员会会议5次,完成人代会议题2项,常委会会议题6项,围绕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视察3次,调查研究10余次。

(一)着力强化计划、预算审查监督。一是认真做好年初对计划、预算草案报告的初审工作,对上年度决算,市本级净结余资金安排,半年度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情况等报告的初审工作。二是多次对经济运行情况、税收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参加省人大财经委组织的季度全省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会和市政府每季度组织的市级经济运行分析会,掌握经济运行与收支执行的基本情况,并积极探索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三是注重加强与审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审计工作动态,对审计工作情况开展调研,结合审计工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切实发挥审计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执行中的监督作用。四是为提高预算监督工作的深度,今年财经委选取石林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组织代表进行专题视察。代表们在听取石林县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对坟山箐泵站等四个建设工程进行了实地视察。通过实地视察和听取汇报,代表们不仅对该项目实施以来在推动石林县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提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向省和中央申报重点水利县项目,为更多的县区争取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要认真开展农业节水、节地以及土地规划的研究,加大精细化农业的发展等意见和建议,专题视察达到了预期目标。五是结合常委会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以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建议机制、制定人大预算审查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程序和办法、改进就审计提出的突出问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机制、制定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向人大常委会提交社会保险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办法等工作为重点,积极开展调查研究。

(二)着力增强经济监督实效。一是关注重点工程建设进展及项目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对轨道交通建设及资金到位使用情况进行专题视察,推动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组织对工业发展、园区建设、扩大投资等重点工作的视察,积极推动政府重点经济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强化审议意见的落实。加强对涉及财经委的常委会议题的跟踪问效工作,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开展研究办理工作,并按时向常委会提交研究处理情况报告,使审议意见真正落到实处。

(三)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做好财经委负责人挂钩联系东川区因民镇青龙山村的各项协调和联系工作。多次深入联系点走访调研,了解情况,为青龙山村积极协调资金15万元,用于村农业技术推广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等,并对村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村民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

此外,财经委还积极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在我市开展的对我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的专题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执法检查的协调工作,并受省人大财经委邀请参加了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81号建议进行重点督办调研。同时认真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翎对五甲宝象河和人民路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的巡查和对口督查联系的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滇金基地建设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等工作的协调和服务。

三、 以强化服务保障为抓手,促进代表作用有效发挥

财经委始终坚持代表的主体地位,将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委员会与代表的联系,不断强化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一是通过开展常规性的代表活动,为代表提供知情知政的基本平台。财经委先后于3月14日和11月6日组织计划、预算专业小组代表及常委会田翎副主任和财经委赵飞主任所联系的代表对我市轨道交通、石林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开展了视察,通过视察,让代表们及时掌握两个项目建设和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同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促进项目的建设作出了努力。

二是积极邀请代表参与财经委的各项监督工作,丰富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财经委积极邀请财经方面代表参加各类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组织代表参加《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论证会、征求意见会,邀请代表参加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的政府性规章听证会,使代表及时了解到政府的工作动态,保障了代表的知情知政权,为代表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是加大重点建议的督办力度,为保障代表履职做出努力。财经委高度重视由李家荣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中小型企业科技创新的建议”,积极参加实地调研,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并组织协调李家荣代表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座谈、面商,进行面对面沟通,直接交换意见。经过努力,该建议已完成面商答复,代表也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四、 以审议好议案为前提,为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做好基础性工作

今年以来,财经委对主任会议交付审议的《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市政府将昆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开行贷款本息归还差额部分列入市财政预算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在组织开展调研、集中研究、听取各方意见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审议的基础上,向常委会提出议案审议结果报告,为常委会审议并通过该项议案提出了基础性的意见和建议。该议案的通过,为解决我市居民住房安置困难问题,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城市功能合理分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 以提素质转作风为着力点,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财经委以政治坚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清正廉洁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履职能力,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财经委始终将强化理论武装放在突出位置,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要求,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坚定信心,坚定理想信念,巩固宗旨意识,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人大财经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昆明经济发展的本领。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细则及纠正“四风”等精神的要求,积极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务实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使人大财经工作更好的服从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的贴近群众并服务于群众。三是认真组织对财经政策法规的学习,及时了解国家最新最前沿的政策理论,把握政策导向,同时不断加强对财经专业知识的学习,扩展知识面,保持财经专业水平的与时俱进,尤其是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出台后,及时组织全委开展自学,并主动向省人大财经委、预工委进行学习咨询,为下一步更好的开展预算监督,推进全口径预决算管理打下基础;积极参加由市审计局组织的昆明市内审干部培训,增进了对审计工作的了解和认识,也扩大了业务知识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财经委也清楚的认识到,与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财经委的工作还存在许多差距,经济立法质量有待提高,全口径预决算监督工作有待全面推进,经济监督实效有待增强,联系群众、调查研究有待深入开展、自身建设有待加强。对此,财经委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学习、转变作风、克服不足,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观念,为圆满完成本届财经委最后一年的工作作出积极的努力。

2015年年度工作要点

2015年,财经委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十届六次全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围绕人代会、常委会工作计划和议题安排,奋力拼搏、开拓创新,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 围绕人代会、常委会审查和批准昆明市国民经济计划及地方财政预、决算等有关方面议题开展调查、检查、初审

(一)做好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和批准昆明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的调查研究和初审工作,提出审查报告和相关决议草案稿。

(二)做好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和批准昆明市2014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度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的调查研究和初审工作,提出审查报告和相关决议草案稿。

(三)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昆明市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调查研究工作(八月份常委会议题)。

(四)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昆明市2015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调查研究工作(八月份常委会议题)。

(五)做好常委会审查批准昆明市2014年度地方财政决算的初审工作,提出审查报告和相关决议草案(八月份常委会议题)。

(六)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昆明市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调查研究工作(八月份常委会议题)。

二、 立法工作

(一)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计划,做好财政经济方面一类立法项目的初审工作。

(二)对列入2015年财政经济方面的二类(研究起草、成熟时安排审议)立法项目,参与做好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

(三)对列入2015年财政经济方面的三类(立法前期调研项目)立法项目,参与做好立法前期调研工作。

(四)认真做好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工作。

三、 监督工作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及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的需要,对涉及财政经济方面的社会经济热点、难点问题及政府重点工作进行视察;拟对部分政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开展视察或调研。

四、 审议代表议案和办理、督办代表建议

(一)做好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提出的有关财政经济方面议案的审议工作。

(二)做好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提出的涉及财经方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和督办工作。

五、 代表工作

(一)做好常委会联系财经委的副主任和常委会委员联系人大代表的服务工作。

(二)组织经济和预算审查专业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六、 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围绕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对研究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机制、改进人大常委会就审计报告中提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的机制、建立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等改革内容进行调研。

七、 其他

(一)认真办理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认真审议主任会议交付财经委审议的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议案。

(三)继续加强同省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各县(市)区人大财经工委及市政府经济部门的联系。

(四)做好常委会联系财经委的副主任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结合立法和监督工作需要,组织外出学习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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