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30日昆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
马玉琼的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 决定任免
决定免去:
杨文惠的昆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勇毅的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宋 栋的昆明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姚振康为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绍安为昆明市教育局局长。
三、 任免
任命晏 晖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游孟蓉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杨星灿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陈 超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付 琼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尹 群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裁判庭庭长;
任命刘 华、贾 音、白 昱、张凌岚、杨 艳、杨 静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李 晖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