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建议
[作者:发布时间:2012-01-14 00:00来源:]

普春梅 嵩明代表团

目前,我市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低,特别是县区,普遍采取填埋的方式处理垃圾,垃圾处理压力重,造成二次污染。开展垃圾资源化利用,可变废为宝,利国利民,建议:
1、在中小学、社区广泛宣传、指导垃圾分类
2、建立废旧电池、充电器、废旧手机等有害垃圾回收点
3、改变单一的填埋处理方式,开展垃圾变肥料等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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