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光 盘龙代表团
2011年度,各级法院与人大代表交流较为频繁且积极效果明显,但仍存在一定不足。特就相关工作建议如下:
1、严格执行昆明市中级法院2011年度就律师出入法院等执业权利保障问题所制定的相关规定,尊重律师职业,有效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2、准许律师以拍照等现代复制方式复制卷宗,以提高效率,革新为低碳环保的工作方式,降低民众的诉讼成本。
3、保障在法定工作日立案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公民的法定诉权,纠正当前各级法院自11月底至12月中旬一律不立案的不当做法。
4、案件裁决,应保障向代理律师(辩护律师)与当事人(被告人)同天同步送达,减少对律师执业信誉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