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解决昆明市农村饮水难、饮水不安全的建议
[作者:发布时间:2012-01-12 00:00来源:]

闫东红 盘龙代表团

近年来,我市把加快解决农村 “饮水难”作为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积极探索创新,加倍努力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也还存在较为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亟需加以解决。
因此,建议:
1、统筹规划,部门配合,打好饮水安全攻坚战。饮水安全是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支持与配合,尤其是在我市新增饮水不安全人口与规划解决人口指标控制的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更需要各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打好总体战和攻坚战。
2、科学布局,优化配置,探索饮水工程建设新模式。在工程建设实施前,要做好水源可靠性论证,大力倡导利用保证率高的地表水,优先选择水库水和水质较好的河水、山泉水。要打破行政区划限制,统一调度,优化配置,充分利用好、利用够优质水源。要积极推行集中供水模式,有条件的地方实行集中供水,无条件的地方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在农户较为分散的地方,要大力修建井、窖等分散式供水工程,以满足群众生活需求。
3、强化措施,严格监管,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达标。一是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全面禁止、取缔施肥养殖,规范网箱养殖,倡导和推广健康生态养殖,实现养殖产品品质和水域环境质量的双赢。加大治理投入,争取用3到5年时间,解决好塘库污染问题。同时,加强河流污染防治,抓好纳污总量控制和排污口设置审批,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是规范工程运行管理。对集中供水工程由专人负责水质监管,严格加药消毒,定期清洗;对分散供水工程,由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农户进行定期消毒。三是强化水质监测。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饮水水质监测体系,在供水总站建立区域农村饮水水质检测中心;以较大规模的场镇集中供水工程为依托,分片区建立常规水质化验室,配置便携式水质检测设备,负责对辖区内各集中供水工程进行巡回检测,并对农村分散供水工程定期、定点检测饮用水质。
4、落实责任,强化管理,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持续发挥效益。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按照有利于群众使用、有利于工程效益发挥、有利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明晰工程产权,确定管理模式。一是对场镇及规模较大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由县(区)供水总站等专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二是对农村小型供水工程,应在受益农户民主协商的基础上,依托村民小组或村委会组建各种形式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用水协会,实行自主管理。水利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对工程进行有效监管,进一步完善水价确立、水费收取、工程维护、更新改造等管理办法。三是对一家一户的水池、水窖、水井等微型供水工程,实行农户自建、自有、自管、自用的体制,水利部门主要是加强技术指导、保证水质安全。
总之,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要以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为主体,以扶贫开发、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国土整理等项目为重要补充,统筹规划,兼顾城乡,分别实施,相互衔接,不重复,不遗漏,加快解决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饮水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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