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全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会议在昆召开。会议传达了全省人大新闻宣传干部暨通讯员培训会精神,安排了昆明市第十九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有关事项,印发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新闻宣传工作要点》、《昆明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通讯员职责》,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在会上交流了开展人大宣传工作的情况和经验。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宋黎明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总结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的情况,并就如何把握好人大宣传工作的方向,提高宣传工作质量,增强宣传工作实效等提出了要求。
宋黎明指出,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的有关要求,宣传工作成绩显著,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人大宣传工作地位更加凸显。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宣传工作的领导,坚持把人大宣传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要点,坚持每年组织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和组稿通讯员会议,保障经费投入,促进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人大宣传工作机制日臻完善。常委会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与制度创新,制定了新闻发布规定、行使监督职权向社会公开办法、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办法、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建立了投稿、用稿通报制度和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好文章评选制度,增强了人大宣传工作的动力与活力。三是人大宣传工作阵地不断拓展。常委会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巩固《昆明人大》双月刊、《人大之窗》专栏专版、《昆明人大信息》、市人大常委会网站等宣传工作阵地,拓展宣传深度和广度,组织代表参与《云南辉煌六十年》采访报道,在《云南人大》、《社会主义论坛》等刊物宣传常委会依法履职经验,组织开展了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征文活动;常委会还改进了人代会宣传报道方式,现场直播大会开幕式,对媒体开放所有代表团的审议情况并首次组织境外媒体到会采访,得到了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的好评。
宋黎明强调,与形势要求相比,我市人大宣传工作还存在力度不够大、覆盖面不够广、针对性不够强、社会效果不十分明显的问题。为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我们要深化认识、明确要求,进一步把握人大宣传工作方向。第一,要继续深化对人大新闻宣传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第二、要明确人大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动昆明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氛围。第三,要准确把握人大宣传工作的正确方向。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按照中宣部、全国人大、省人大有关要求,准确把握人大宣传工作的原则,加强和改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新闻报道工作,深入报道我市人大工作在创新中发展,立法步伐不断加快,监督力度不断加大,代表工作和常委会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的情况,积极研究探讨新时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创新发展人大宣传工作。
宋黎明要求,要坚持导向、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人大宣传工作质量。要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丰富内涵、优越性和在国家政治制度中的主导地位,宣传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根本政治制度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理解和支持人大工作。要大力宣传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的重大责任,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践者,要大力宣传党对人大工作领导这一基本原则,宣传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领导,支持人大依法履职的经验做法。要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理论与实践。各级人大常委会及新闻媒体要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义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作为当前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社会结构变化、利益格局调整出现的新情况和新矛盾开展立法工作的宣传报道,要加强地方立法中立、改、废情况和立法后评价工作的宣传报道,要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全过程的宣传报道,加快推进我市地方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要大力宣传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进“桥头堡”建设和“十二五”规划实施中职能作用的发挥及依法履职成绩。今年是我省大力推进“桥头堡”建设的第一年,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一定要体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桥头堡”建设的战略部署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桥头堡”建设中发挥职能作用的工作举措。要结合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突出重点、挖掘亮点、体现特点,认真宣传报道好我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进“十二五”规划实施中,依法履行职权的生动实践。要大力宣传代表工作和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事迹和风采。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入宣传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经验和机制创新成果,广泛宣传基层代表的声音,报道好代表联系选民、反映群众意愿的情况,宣传各级人大代表履职风采,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关心、支持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良好氛围。
宋黎明还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和新闻单位要积极探索和把握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实效。第一、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一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大新闻宣传干部培训会议精神,把握好涉及人大工作不作报道的24个问题;二是要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向常委会党组请示和汇报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宣传工作;三是要自觉接受党委宣传部门的工作指导,避免出现差错;四是要关注舆论,引导媒体从有利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进行宣传报道。第二、要改进宣传工作方式。把握人大宣传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改变程序性报道、常规性宣传的固有模式,在“新、活、深”上下功夫,积极挖掘新题材,不断创新宣传形式,灵活运用消息、通讯、言论、侧记、工作研究、调查报告、人物专访、新闻特写等多种形式,做到宣传报道的题材新颖、手法灵活、思想深刻,尽量减少程序性内容,多报道实质性内容,增加深度报道,将人大工作的新闻宣传向深度拓展。第三、要创新宣传工作机制。一是要建立和健全新闻发布制度,畅通渠道,统一口径,规范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法规和决议、决定,以及人大工作开展情况等;二是要加强和完善人大与党委宣传部门的联系制度,积极争取党委对人大宣传工作的领导和帮助;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及时通报人大工作情况,搞好协作配合;四是要不断完善人大宣传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奖惩双管齐下,共同推进人大宣传工作。第四、要加强宣传工作队伍建设。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专工委、办公厅各处室都要明确一名同志作为宣传工作通讯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把通讯员网络扩大到乡镇、扩大到每一个代表小组,认真执行《昆明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通讯员职责》。同时,要全面加强人大宣传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建设,以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
省人大常委会巡视员马之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房旭东应邀出席会议,并对我市如何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厅各处室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及市属新闻单位联系人大工作的编辑、记者约6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