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议案与政协委员提案的区别
杜 尧 春
很多人,包括部分领导和人大代表,往往把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混为一谈,常听人说:“你们人大去弄个提案,把某某事向上级提一下”,这种说法既不严谨,又有悖法律。在此特将二者的区别略加论述。
议案指人大、人大常委会、人大专门委员会议事原案的总称。凡享有提案权的机关和代表依法联名或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联名提出的请求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审议或审议决定的文书都是议案。包括:法律案,质询案,任免案,辞职案,撤职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案,预算案,决算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工作报告,等等。
地方组织法第1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大会主席团、人大常委会、本级人民政府,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分别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县人大常委会、政府、法院、检察院,或者1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县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县人民代表大会各代表团全团会议对议案进行审议,主席团也可以将议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报告,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经表决,议案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政协提案是政协委员向人民政协组织,并通过政协组织向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就有关国家或地方大政方针、社会生活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形式。
政协提案实行提出提案的时间不限、内容不限、人数不限的“三不限制”原则。提出提案一般有4种形式:政协委员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政协全体委员会议期间以小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提案;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和人民团体,以本党派、团体名义提出提案;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以本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提案。提案办理有专门机构负责,要求件件有着落,案案有答复。
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组织,政协委员提案是民主监督的一种形式,没有法律的约束力。政协委员提案既可在全体会议期间提出,也可在休会期间提出。
人大代表议案与政协委员提案的不同之处在于: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关,人大代表的议案一经通过,就具有法律效力;而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组织,政协委员提案是民主监督的一种形式,没有法律的约束力。另外,人大代表议案,一般只在大会期间提出,而政协委员提案,既可在全体会议期间提出,也可在休会期间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