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对市政府2010年10-11月
制定的制度创新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为推进市政府2010年10-11月制定的制度创新性文件的贯彻落实,按照市委的有关要求,根据《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对市政府2010年10-11月制定的制度创新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昆人办发〔2010〕150号),市人大法制委于12月20日组织对市政府2010年10-11月制定的《昆明市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02号)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按照市委目督办《关于对市委主要领导近日明确的七项工作任务进行立项督查的通知》(昆督通〔2010〕82号)的批示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立体停车场开发等七项市委督办项目推进落实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第478期)要求,为确保我市特许经营权项目清理工作做到不错、不漏、全覆盖,市发改委在请市属18个行业管理部门自查清理、逐项申报的基础上,又对申报特许经营权项目进行了汇总梳理,并再次返回行业管理部门进行核实。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情况,市发改委、昆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发展”)进行了认真研究,梳理出4大类22项特许经营权,其中,市政基础设施类2项,资源环保类6项,交通运输类8项,综合类6项。在此基础上,市发改委于2010年11月18日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将特许经营权注入昆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方案(送审稿)》。
一、特许经营权注入昆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原则
总体思路:为实现公共资源的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将市级特许经营权注入昆发展,由昆发展代表市政府统一管理运营,最大化的放大政府性资源的效用;充分发挥政府融资平台的优势,进一步创新融资方式,通过各种融资手段经营好政府注入的特许经营权,为新昆明建设筹集更多的资金。
基本原则:目标明确,协商推进原则;规范有序、平稳过渡原则;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原则。
二、特许经营权注入范围和内容
(一)注入范围:主城区(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和呈贡新区)范围内经清理确定的特许经营权。
(二)注入内容:
1、市政府已同意和已初步明确注入昆发展的特许经营权。一是经市政府第16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城市户外广告资源特许经营权、地下空间资源特许经营权、非机动车停放服务特许经营权、人防工程使用特许经营权、新建住宅项目供电设施建设特许经营权、二氧化硫排污权等6项特许经营权注入昆发展。二是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立体停车场开发等七项市委督办项目推进落实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第478期)精神,将立体停车场开发经营权、采石场(采土场)及其他非金属矿产物场地开发特许经营权,垃圾资源化利用场地开发(含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其他垃圾)特许经营权,加油站场地开发特许经营权、中心城区(含主城四区及呈贡新区)约1800公顷公园附属设施等5项特许经营权注入昆发展。
2、经清理拟注入的特许经营权(22项):
第一类:市政基础设施类
(1)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权
由市水务局牵头,市国资委、自来水集团、昆明通用水务有限公司、昆发展配合,研究提出昆明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权实施管理办法。
(2)城市管道燃气供应(含管道煤气、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
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国资委、昆明煤气集团、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昆明华润燃气公司、昆发展配合,研究提出昆明市城市供气特许经营权实施管理办法。
第二类:资源环保类
(3)城市污水、污泥处理特许经营权
由市滇管局牵头,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昆发展配合,制定完善城区污水、污泥处理场站布局及行业发展规划及特许经营权实施管理办法。
(4)城市危险物废弃物(固废、医废等)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权
由市环保局牵头,昆发展配合,尽快与现有经营者协商,完善特许经营权出让合同。
(5)加气站特许经营权
由市住建局牵头,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商务局、昆明煤气集团、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昆明华润燃气公司、昆发展配合,研究提出昆明市辖区内加气站场地规划布局、选址方案和特许经营权实施管理办法。
(6)新能源电池充电站特许经营权
由市科技局牵头,市城管局、市交运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公交集团、昆发展配合,研究提出昆明市辖区内新能源电池充电站场地规划布局、选址方案和特许经营权实施管理办法。
(7)碳排放权交易特许经营权
加快推行碳排放交易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泛亚产权交易中心、昆发展配合,研究提出昆明市辖区内的碳污染物排放交易总份额、交易价格及交易办法。
(8)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厕所经营权
由市城管局牵头,市环保局、昆发展配合,尽快拟定经营管理实施办法。
第三类:交通运输类
(9)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
(10)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
(11)水上巴士(30座以下)特许经营权
(12)道路运输站场(城市公交站场、客运站场、货运站场)特许经营权
(13)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
(14)公交候车站点建设运营权
(15)滇池流域航道及码头特许经营权
以上7项特许经营权由市交运局牵头,市国资委、市滇管局、公交集团、昆发展配合,尽快拟定特许经营权实施管理办法。
(16)道路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
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昆发展、昆明驿通公司配合,尽快拟定特许经营权实施管理办法。
第四类:综合类
(17)风景区旅游资源特许经营权
由市园林局牵头,市旅游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昆发展配合,研究提出昆明市风景区、公园开发特许经营权实施管理办法。
(18)新建(已建)公园、绿地、广场附属设施的特许经营权
由市园林局牵头,市城管局、昆发展配合,研究提出昆明市主城范围内公园、绿地、广场附属设施开发建设专项规划及开发实施办法。
(19)“城市一卡通”特许经营权
由市工信委牵头,市交运局、市住建局、公交集团、轨道公司、昆发展配合,研究提出“城市一卡通”专项规划及实施管理办法。
(20)重要展会、节会的举办权、冠名权
由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市商务局、市旅游局、昆发展配合,研究提出重要节会、展会的举办权、冠名权实施办法。
(21)桥梁、隧道、休闲广场等公共设施冠名权
由市民政局牵头,市交运局、市城管局、昆发展配合,尽快拟定特许经营权实施管理办法。
(22)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及管理
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昆发展配合,研究提出昆明市主城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发展专项规划及管理办法。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要建立市级各部门与昆发展高效协作机制,成立“昆明市特许经营权注入工作领导小组”,从涉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专人组成各专项工作组,负责特许经营权清理、协接及注入实施工作,保证我市市级特许经营权及时、有效地注入到昆发展。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并按分工拟定好各项特许经营权实施管理办法。
(三)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发改、财政、国资、监察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特许经营权涉及的各个环节进行协调、指导和服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稳步推进特许经营权注入工作。
(四)积极探索,创新发展。昆发展要根据政府注入的特许经营权性质,结合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环境,实行差异化管理运营,实现特许经营资源的保值增值,最大化的放大政府性资源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