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8日昆明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月
1、听取和审议《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年度工作要点及会议议题安排(草案)》,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起草。
2、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内司委关于《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政府组成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推动工作落实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及说明。由市人大内司委负责落实。
3、其他。
4月
1、听取和审议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内司委审议的“关于制定《昆明市志愿者服务条例》的议案”(第62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市人大内司委负责落实。
2、听取和审议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财经委审议的“关于制定《昆明市就业促进条例》的议案”(第1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市人大财经委负责落实。
3、听取和审议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工委研究的“关于给予落实减免民族自治地方配套资金等政策的议案”(第18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工委负责落实。
4、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事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由市人大城环委负责落实。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事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由常委会农工委负责落实。
6、其他。
6月
1、一审《昆明市地下水保护条例(草案)》,由市政府负责提出议案,由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负责、市人大城环委配合提出初审意见。
2、听取和审议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研究的“关于举办昆明市花·云南山茶花节的议案”(第33号议案)、“关于把中国昆明郑和文化旅游节列为昆明市重要节庆的议案”(第35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负责落实。
3、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事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由市人大内司委负责落实。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事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由市人大内司委负责落实。
5、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市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事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由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工委负责落实。
6、其他。
8月
1、一审《昆明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草案)》,由市人大内司委负责提出议案及条例草案说明。
2、一审《昆明市九乡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草案)》。由市人民政府负责提出议案,由市人大城环委负责提出初审意见。
3、二审《昆明市地下水保护条例(草案)》,由市人大法制委负责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昆明市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重点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宏观调控政策的情况。由市人大财经委负责落实。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昆明市2009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08年度地方财政决算报告,由市人大财经委负责落实。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昆明市200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由市人大财经委负责落实。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东南北二环路改造进展情况的报告。事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由市人大城环委负责落实。
8、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两个职业教育基地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事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由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负责落实。
9、其他。
10月
1、一审《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由市政府负责提出议案,由市人大城环委负责提出初审意见。
2、一审《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由市政府负责提出议案,由市人大内司委负责提出初审意见。
3、二审《昆明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草案)》。由市人大法制委负责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4、二审《昆明市九乡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草案)》。由市人大法制委负责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5、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事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由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负责落实。
6、其他。
12月
1、二审《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由市人大法制委负责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2、二审《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由市人大法制委负责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3、审议《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起草。
4、审议《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并决定报告人,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负责起草。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办理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报告》,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负责落实。
6、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关于昆明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7、审议常委会关于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对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的报告(书面),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负责落实。
8、听取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的审查报告,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负责。
9、审议通过《昆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等几个建议名单(草案)》及其说明,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起草。
10、其他。
本议题安排如有变动,由主任会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