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充分发挥市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发挥好人大机关、代表机关、民意机关的政治优势,广泛了解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切实拓宽代表的知政、知情渠道,实现市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人大代表与选举单位、基层群众这两个民意渠道的无阻碍、无缝隙的畅通融合。倾听最基层的声音真正反映民意,确保民意自上而下集中不失真,不出现真空、断层和落差,努力形成全社会的共识,形成实现昆明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强大活力。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规定的要求,于2011年3月1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信息通过市属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方便市民联系。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2011年3月1日